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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中证协拟启动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对接测试

赵中昊 中证金牛座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日前从业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拟于2024年9月启动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常规数据报送的对接测试工作。当前,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正处于构建与优化的关键阶段,各券商需通过证联链向平台报送数据。

具体时间安排上,中证协拟于9月上旬至10月中旬组织券商进行证联链测试环境连通性的测试工作,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组织券商开展常规数据报送接口对接测试工作。

据了解,对接测试工作包括两项内容:一是验证证联链自持节点测试环境连通性,包括自持(含公共节点)区块链节点账本同步正常和自持(含公共节点)IPFS节点网络连同正常;二是验证报送接口有效性,包括券商数据上链正常、券商报送端数据监听返回值正常和券商报送数据在协会自律监管平台展示正常。各券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安排适合的系统进行改造或升级,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参与对接测试。

需要注意的是,中证协此次还在业内同步发布了经过前期广泛征询行业意见与建议后,形成的《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数据报送接口》规范。中证协此前在底稿监管系统和质量评价系统基础之上,整合形成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该平台系统融合了五大核心功能,包括中证协投行业务电子底稿目录管理、投行业务电子底稿抽查、投行业务开展情况管理、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信息管理和投行类质量评价,形成了一站式的综合管理体系。

从券商需报送的数据范围来看,首先是项目基本信息,包括股票保荐及推荐挂牌业务项目信息、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项目信息、债券承销业务项目信息。中证协建议券商有项目信息新增或变动后及时报送。每年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工作开始前,券商需要完成上一年度项目基本信息的报送。

在征求行业意见后,中证协对常见问题进行了明确。保荐项目由保荐机构报送,联合保荐的,两家均需要报送。如证券公司仅作为主承销商、分销商,而不是保荐机构的,不需要报送。关于项目结束时间,中证协表示,保荐类项目不管是发行后转督导,还是仅承接督导,项目结束是指督导义务全部结束,所有报告都出具完毕的时间。如果更换了督导期保荐机构,对公司来讲也是项目结束,时间就是更换保荐机构时间。对新三板项目,项目结束时间是指挂牌公司摘牌或者中途更换了主办券商的时间。

其次是项目人员信息。券商首次报送项目基本信息时,必须同时报送项目人员信息,包括现处于项目中的人员及历史人员信息。当项目人员信息后续发生变化,建议券商及时更新报送,包括人员新增、人员离开项目、人员身份变更等。每年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工作开始前,券商需要完成上一年度项目人员信息的报送及更新。

第三是底稿目录信息。券商需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引》要求,将2021年1月1日起承揽的项目进行报送。

第四是证券公司或投行项目的负面事项。公司及投行项目负面事项的报送需在当年度协会开展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工作截止时间前完成报送。公司或投行项目被处罚的,需填写“处罚单位”“处罚日期”“处罚措施”,并上传相关函件、决定书等,“项目负面事项”仅需报送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的负面事项。证券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的,需报送“立案主体”“被立案主体”“立案日期”并上传“立案告知书”,上市公司被立案的,如无立案告知书,可上传公司相关公告。需要注意的是,中证协明确,立案情况涉及券商、发行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的都需要报送;持续督导结束后发生的负面事项,也需要报送。


编辑:宋兆卿 李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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