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
陈露
中证金牛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10月1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要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
据肖远企介绍,目前,商业银行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直接受托支付到材料商、施工方等上下游企业。今后,商业银行可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至用款对象。
“这样做的好处是,贷款资金可以快速、及早发放到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公司的账户上,提早支付上下游企业资金,提早使项目能开工建设。由于这些贷款资金是进入专门监管账户,专款专用,不会被挪用,将全部用于房地产项目建成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肖远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