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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7万元!北京淘汰更新国四及以下客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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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9月25日消息,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10部门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实施细则》明确,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并更新为新能源车辆(以下简称“报废更新为新能源”)的车主,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老旧重型营运货车(以下简称“仅报废国四重型营运”)、国四排放标准老旧重型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为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营运货车(以下简称“报废更新为国六重型营运”)的业户给予补贴。报废车辆需在强制报废期限前1年以上进行解体报废。

《实施细则》提出,对于满足补贴条件的车主,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上。根据不同报废更新车辆类型,补贴标准为3.5万元—17万元。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补助单位,不享受补贴。享受过国家及北京市各级财政补贴的车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

此外,补贴适用于2024年8月26日0时至12月10日24时完成报废老旧车辆(申请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补贴无需此程序)、购置新能源车辆(含新能源冷链货车)或购置国六重型营运货车(申请仅报废国四重型营运补贴无需此程序)、新车注册登记(申请仅报废国四重型营运补贴无需此程序)等3项事项。符合补贴条件的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申请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24时。逾期未完成上述工作、未申报的,均不予受理。车主如确需更改车辆信息、银行账号信息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24时,逾期将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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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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