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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面向个人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六折,深圳推出2700余套保租房

黄灵灵 中证金牛座

11月20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启动七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此次共推出房源 2705套,面向符合条件的市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格的六折。

据了解,此次是深圳首次由政府组织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前均是向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配租,由企业统一申请后再向符合条件的员工配租。

此次配租的房源分布在深圳市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共7个项目270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方面,相关公告明确,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认租本批次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是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四是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此外,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配租面积方面,相关公告明确,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三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70㎡的两房户型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70㎡的两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66—99㎡的三房户型住房。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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