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调整房产落户政策
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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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三、《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此前涉及厦门市房产落户相关文件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王朱莹 张科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