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厦门调整房产落户政策

中证金牛座 中证金牛座

8月1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三、《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此前涉及厦门市房产落户相关文件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6ef24ad2-e838-4e4f-85d3-f5e147cb3698.png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王朱莹 张科维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中证金牛座
更多精彩内容,请打开APP阅读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