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10月1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借鉴有关机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牵头建立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这项机制将加强央地联动,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丛林介绍,从国家层面,由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共同参与,负责总体统筹调度,并且加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对接协同,更好地形成政策协同的乘数效应。
在地方层面,省市区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地细化方案,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地的落地,特别是在区县的层面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企业的走访、需求的摸排和融资的推荐。
在银行层面,也将设立工作专班,调动行内资源,发挥基层机构敢贷愿贷的积极性,主动及时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丛林表示,区县是最贴近基层的、也是最了解企业的,是机制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和基本的单元。区县工作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组织相关的委办局、街道、乡镇和银行机构开展走访活动,摸排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宣讲惠企助企政策,减少政策和企业体感之间的温差,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送给银行,由银行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以及本行的授信审批条件来做出授信的决定,为企业提供资金的支持。
“小微企业只要是合规持续经营、有固定经营场所、信用状况良好,同时有真实融资需求、贷款用途是合规的,都可以通过这个机制来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丛林说。
丛林表示,希望能达成三个目标。一是直达基层,低成本的信贷资金要直达基层,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快速便捷,银行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银行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加快办理的速度;三是利率要适宜,通过节约信息收集成本、压减中间环节,减少放贷成本和附加费用,总体上降低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