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独家】12个月无在管基金私募管理人将注销登记

王宇露 中证金牛座

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独家获悉,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部分私募机构发布《关于提示12个月无在管基金私募管理人注销登记的通知》。

通知提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七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自清算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未备案新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机构应当及时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予以公示。

协会提示相关机构及时关注,如近期仍未备案完成新的私募基金,将按照上述规定,于全部产品清算完毕之日起12个月后,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予以公示。如无展业计划,请机构及时主动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辑:余喆 王奕斐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中证金牛座
更多精彩内容,请打开APP阅读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