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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产业集团受让长江证券股份,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林倩 中证金牛座

5月14日晚间,长江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长江证券52960.9894万股和33292.5399万股股份转让给长江产业集团持有;股份转让完成后,长江证券总股本不变,其中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不再持有长江证券股份。

长江证券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长江产业集团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的资格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宋兆卿 王奕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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