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楼市大动作!全面鼓励实行现房出售
湖南省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27日消息,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适用范围为在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邵阳市城区(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邵阳经开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购房人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交易行为等。
《措施》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推进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将商业银行的存量住房按揭贷款转为“商”“公”组合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推动异地缴存职工回邵阳购房,放宽异地缴存职工在邵阳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取消需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邵阳户籍的限制;取消所购住房为邵阳市首套住房的限制;取消申请人需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缴存职工购买邵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楼盘新建商品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不再限定是首套房)。允许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在邵阳市购买商品住房。
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和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大学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邵阳市行政区划内就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邵阳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公积金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最高不超过80万元。
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15%,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5%,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对资信良好的客户给予系统内最大的利率优惠。居民家庭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所属县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均按首套住房认定,享受“认房不认贷”政策。
多渠道扩大住房消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在2025年6月30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低于属地成本控制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且子女均未成年的家庭,每个家庭给予购房补贴2万元。
实施购买住宅契税补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购房人在邵阳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住宅网签价不低于市区成本控制价,下同)五年内不出售转让的,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3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邵阳市财政部门对购房人予以契税补贴,补贴金额为缴纳契税税额的50%。购房人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在网签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契税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贴。
鼓励现房销售试点。2024年9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在土地出让时未明确预售条件的,全面鼓励实行现房出售。对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开发企业依法依规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项目开发企业产生的增量留抵退税,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编辑:宋兆卿 刘宇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