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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项违规行为,东方汇金期货总经理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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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证监局发布一则《关于对李泽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其中提到,因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三项违规行为,决定对公司总经理李泽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决定》显示,经查,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高管人员管理不规范,实际控制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完整,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反映公司治理不完善,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二是资管业务系统权限设置不合理,互联网营销业务合规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反映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足,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的规定;三是信息技术人员配备不足,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吉林证监局表示,李泽侯作为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李泽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编辑:余喆 刘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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