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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放大招!买房即落户,下调积分落户分数

董添 中证金牛座

6月25日,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苏州市公安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第一,拥有本市合法产权住房的;第二,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办理落户应当由本人到场申请,同时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江苏省居住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登记信息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或者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关系证明。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一并提交其他产权人、购房人同意落户声明和居民身份证。

同日,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市区积分落户政策的通告》,为进一步优化市区积分落户政策,促进更多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苏州,根据《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自2024年7月1日起,苏州市区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250分下调至200分。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苏州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编辑:王朱莹 武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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