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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积金新消息!面向存量房开展组合贷业务

董添 中证金牛座

9月29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面向存量住房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通知自2024年10月8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存量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就发生交易的同一套存量住房(二手住房)分别向购房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存量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同意以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作为共同抵押权人,将所购住房设定抵押,为贷款提供担保。申请资料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要求提供。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观察到,今年以来,郑州出台多项公积金新政,内容涵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多项内容。

9月9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30万元。

6月5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自2024年6月7日起执行。通知提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96万元,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按照对应限额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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