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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发布特定人才差异化购房政策实施细则

乔翔 中证金牛座

9月30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特定人才差异化购房政策实施细则,根据市有关在新片区实行更加差异化购房政策的工作要求,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教育、医疗、科研机构等公共服务类重点单位人才的试点工作,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增购1套住房,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支持合理购房信贷需求。

适用对象为在经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的教育、医疗、科研机构等重点单位工作的人才。后续,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研究扩大政策覆盖面。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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