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文,加快推动广期所上市电力、锂等品种
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消息,近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广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实现“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积极培育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以“定产业方向+建专业园区+招优质企业+促政策支撑”四核驱动,首批建设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等3个新型储能产业园,示范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新型储能产业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制高点。
《方案》明确,主要依托三大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发挥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引领作用,吸聚新型储能行业龙头企业,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产学研金用深度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水平。拓展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完善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凸显产业综合竞争力。在三大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带动下,力争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到2025年达600亿元以上,到2027年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到2030年形成三千亿级产业集群,到2035年形成五千亿级产业集群。
强化金融支持方面,《方案》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新型储能、氢能和综合智慧能源领域资金投入力度,综合运用信贷、债券、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支持市区国企共同成立百亿新能源母基金,加强引导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等产业基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鼓励采用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新型储能项目设备采购。加快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电力、锂等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相关的期货品种。对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领域和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支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强化绿色金融服务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支持园区招商方面,《方案》提出,对“十四五”期间投资10亿元以上的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花都区“绿能谷”一期先行启动区内项目除外),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按1:1给予配套扶持。投资超过50亿元的重大招商项目,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强化土地、资金、人才、金融、科技等各方面要素支持。发挥市投资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将新型储能产业纳入年度招商重点任务。区级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实施靶向招商。绘制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环节、空白环节招商图谱,建立招商目标企业清单,每年调整一次。重点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推动企业在园区落户或新增投资。充分利用南方电网及其合作伙伴的产业资源和带动效应,吸引一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服务应用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鼓励园区组织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拓展新能源产业国际合作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