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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证监局发声!严禁“忽悠式”重组等行为,切实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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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网站12月9日消息,为加强新“国九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和“并购六条”等文件精神宣讲解读,推动厦门辖区上市公司主动适应强监管形势,积极防范财务造假,积极用好并购重组等工具,提高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近日,厦门局联合厦门市委金融办、厦门市国资委、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指导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举办辖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会。

厦门监管局负责同志通报了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严打财务造假等监管工作情况,就进一步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和投资价值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辖区上市公司要深刻认识当前资本市场强监管严监管形势,着力提升诚信合规意识,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建立内部问责和绩效薪酬追索等追责机制,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和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切实承担起防范抵制财务造假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要紧抓并购重组政策机遇,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用好并购重组政策,围绕主业强链补链,推进产业化并购重组,主动拥抱新质生产力;依法合规开展并购重组活动,严禁“忽悠式”重组、不切实际的跨界并购、“只并表不管理”等行为,加强尽职调查和并购后管理整合,防范并购重组风险。

三是要健全舆情管理机制,落实舆情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正面宣传引导、舆情监测及负面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四是要切实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建立健全常态化分红机制,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多措并举落实市值管理要求,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会上还通报了2024年辖区上市公司现场检查情况,指出辖区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辖区公司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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