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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线城市,放松限购!

武卫红 中证金牛座
继上海之后,一线城市再次发布重磅楼市新政!

5月28日,广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宣布优化调整限购政策。同时,优化完善信贷政策,首套房商贷首付最低15%,取消利率下限,二套房商贷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优化调整限购政策

根据《通知》,在广州市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起前6个月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待遇。

广州市住建局表示,按最新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仍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不变。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享受户籍居民购房待遇,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120平方米及以下)。

《通知》还明确,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且符合购房条件的,新购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政策可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通知》明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广州市户籍职工、非广州市户籍职工、异地缴存职工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均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首套房首付最低15%

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5月28日消息,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市政府调控要求,对广州市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中,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同时,在广州市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此外,在广州市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显示的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据悉,上述政策自5月29日起执行。在5月29日前(不含5月29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审读:彭   勇
编辑:亚文辉
校对:于红波
监制:张   楠
签发:孙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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