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重磅!国务院办公厅最新明确
中国政府网8月1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也是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要点速览
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实现“一人一档”管理
《指导意见》要求,明晰各方责任,落实依法参保;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连续参保;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有感参保。《指导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举措。
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
优化管理服务。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每年9月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推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促进监护人为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积极创造条件,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
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做好人口信息数据比对、社会保险业务协同联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等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依法规范参与医疗救助,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协同发展,推进信息共享。
我国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在当日举办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医保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其中,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作为筹资来源,覆盖9亿多参保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典范,也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在制度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一些群众还不能很好地在常住地参保,居民医保筹资机制还不够完善,参保群众连续参保还缺乏激励,中断参保也缺乏制约,基层工作人员难以掌握未参保人员的准确数据,一些群众对基本医保的共济性质、保障功能、优势好处、疾病风险等情况还缺乏必要的了解。
《指导意见》针对以上问题,明确了强化常住地参保、健全激励约束、完善筹资政策、健全精准扩面、强化宣传动员、强化部门联动、保障资金支持等机制,发布后,参保人可以享有五大红利,“放、扩、提、奖、便”。“放”是指进一步放宽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让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也提出超大城市要取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扩”是指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提”是指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也就是常说的最高支付限额。“奖”就是指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当年没有享受报销的参保群众,次年提高大病保险的封顶线。“便”就是指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疗服务,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推动集采药品更多在基层落地,把集采红利更多释放给基层。
审读:熊永红
编辑:余喆 王寅
校对:于红波
签发:费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