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跟进!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月18日,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
通知明确,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5月18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除上海外,湖南、湖北、南京、陕西等地也发布相关内容。
5月18日起,湖北全省17个市州已全部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月18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自5月18日起,中心对新发放的贷款按调整后利率执行。已发放的贷款按原利率执行,自下一年度的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亦同步执行。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
编辑:宋兆卿 刘宇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