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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持续完善金融法治 金融司法规则进一步完善

昝秀丽 中证金牛座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10月19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人民法院按中央统一部署要求,与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加大对下审判指导,狠抓执法办案,严打金融市场的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生态,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金融法治环境,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周伦军介绍,一是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今年6月初,最高法公布了最新一批打击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造假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普通企业及私营企业,造假行为涵盖挂牌公司公开转让、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骗取银行贷款等多个场景,诉讼方式既有单个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诉讼,也有代表人诉讼,责任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办券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众多财务造假主体,刑事打击与民事追责并重,“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精准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持续完善金融法治,金融司法规则进一步完善。在金融稳定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条例等重要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以及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重要金融法律的修订过程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接触具体案件、了解实际问题的优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法建议,配合起草部门和立法机关共同完善金融法治,健全和充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法律工具箱。助力金融重点领域改革,及时出台关于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及北交所试点注册制改革司法保障意见,依法保护耐心资本、长期资本参与公司治理和获取回报等合法权益,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投资法治环境,坚定投资信心,保障创新创业,促进创投资本向新质生产力聚集。

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监管部门同向发力,形成金融纠纷“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新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创新金融领域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从更高层次凝聚纠纷化解合力,推动大量金融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在线调解、一站式解决,实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银行、证券、期货等金融领域,金融管理部门的1192个调解组织、1.3万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金融纠纷一站式多元解决新路子。

四是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这一总要求,从加强专业化建设入手,大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高标准高起点设立上海、北京、成渝三家金融法院,先后批复同意设立深圳、成都、石家庄、长春、沈阳、保定等6家金融法庭,批准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跨域集中管辖全市一审金融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先后(自2020年12月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大连、青岛、郑州等地设立8家“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集中管辖证券期货犯罪。全国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00多个金融审判庭和金融合议庭。初步形成以最高人民法院金融审判为牵引、各级法院专门金融审判庭或合议庭为骨干、金融法院为示范、金融法庭和审判基地为重点的专业化金融审判队伍。 

周伦军表示,下一步,最高法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不断提高“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本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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