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发文!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强化财经纪律,杜绝账外账等不规范行为
9月10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根据《细则》,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完善利益冲突识别和管理机制,明确利益冲突的审查机制、处理原则和方法,防范因利益冲突处理不当出现谋取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对五项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在内控方面,《细则》提出,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强化财经纪律,杜绝账外账等不规范行为。对于业务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支出制定明确的内部决策流程和具体标准,确保相关费用支出合法合规。此外,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完善利益冲突识别和管理机制,明确利益冲突的审查机制、处理原则和方法,防范因利益冲突处理不当出现谋取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细则》明确,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每年开展覆盖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培训和教育,把廉洁文化建设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强化形势教育、纪法意识、警示震慑、示范引领,弘扬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提高工作人员廉洁意识。在新员工入职、岗位调整、员工晋升时,向其传达相应的廉洁从业要求,并要求新员工入职时及全体工作人员每年定期签署廉洁从业承诺。
廉洁从业要求方面,《细则》显示,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和衍生品等相关业务活动中,应当廉洁从业,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公职人员、交易者、正在洽谈的潜在交易者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不得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期货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细则》指出,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及其他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一)通过返还佣金或者其他利益、违规给予部分交易者特殊优待、向不满足适当性要求的交易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谋取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二)通过向特定交易者销售风险与收益明显不匹配的产品,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三)通过委托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招揽交易者,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四)违规向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泄露交易者资料、账户信息、交易情况等,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细则》共五章,三十一条。中期协表示,《细则》目前已经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