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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积金新政!在成都购房,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康曦 中证金牛座

据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10月17日消息,为进一步助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市民安居宜居,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0月15日对现行提取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由租转购提取和省内异地购房提取。

其中,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的提取人范围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省级中心缴存人,其本人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缴存在省级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人父母及子女可在购房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缴存人父母及子女申请提取时,应在省级中心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存在其他不允许提取的情形。申请提取的住房为该规定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新购买住房。申请提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此外,2024年10月15日起,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证明。该规定实施之日前所购房屋继续按原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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