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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生效,带来哪些影响?

彭扬 中证金牛座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8月21日起生效,标志着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正式启动。

根据实施细则,试点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该试点业务有利于丰富跨境金融产品供给,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市场探索新渠道;有利于吸引境内外资产管理机构到海南展业,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在试点规模管理方面,实施细则明确,跨境资管试点实施规模管理。试点规模指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试点总规模上限。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对境外投资者而言,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开辟了他们投资中国金融产品的新通道,丰富人民币资产配置选择;对境内资管机构而言,试点也可以扩大客户来源,扩展业务增长空间。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王少辉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当前,境外离岸人民币已经形成较大规模,需要拓展回流境内市场的投资通道。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为离岸人民币回流境内资本市场提供了新的渠道,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为境外投资者开启配置中国资产的新窗口,也是我国金融对外开放迈出新的一步。”董希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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