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云南:加大对专精特新、科技型民企的支持力度,推动优质民企用好股权市场

中证金牛座 中证金牛座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金融支持民营企业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推动金融服务增量扩面。各银行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拓展民营企业服务范围,加大民营企业服务力度,提高首贷户数量,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法合规开展订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与核心企业、链主企业合作,加大对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支持,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宽度和广度。

加大对专精特新、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要用好专精特新等企业名单,落实专岗负责融资需求对接、金融政策解读、服务方案制定等工作,提升对接精准度。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民营企业列为重点服务支持对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科技创新企业抵质押融资方式创新力度,优化与知识产权等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探索开展内部评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推动优质民营企业用好股权市场。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民营企业上市后备库,动态挖掘一批重点优质拟上市民营企业,依规协调解决民营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强化民营企业上市培训、培育、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进行融资,通过担保增信等方式推动全省民营企业债券扩容增量。引导驻滇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积极合理配置全省民营企业债券。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中证金牛座
更多精彩内容,请打开APP阅读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