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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引导和推动存量基金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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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11月27日消息,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重庆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提出,支持低空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低空装备企业开展“订单式”研发制造,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推广“低空装备+”典型应用场景,对符合示范场景的低空装备研制企业给予50万元支持,每个企业获得支持资金的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低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对新增获批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级、市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500万元的支持。

培育低空经济优质企业。加快培育壮大低空经济领域企业,对首次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50万元的支持;对新获评的低空领域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支持。对低空经济企业“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的支持。

支持低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低空领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照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经市政府同意,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可提高支持标准,支持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存量基金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投资,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低空项目支持力度,对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总额(扣除各级政府及国有企业出资)的1%,给予同一基金管理人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强化“重庆产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长江渝融通”“信易贷·渝惠融”等平台对接,积极支持企业创新低空经济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作用,将符合条件的低空项目担保贷款产品纳入“政银担”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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