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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晶存储财务造假案宣判:公司被判处罚金3700万元,实控人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董添 中证金牛座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14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被告单位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3700万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因本案被行政处罚已缴纳的罚款可折抵罚金)。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紫晶存储犯欺诈发行证券罪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2017年始,为达到让紫晶存储上市及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被告人郑穆、罗铁威共同组织、指使被告人李燕霞、焦仕志、黄美珊、林海忠、谭君笙、魏强等人通过采取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项目验收报告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及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利润的手段进行财务造假。紫晶存储上市后,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为对外呈现公司良好业绩,被告人郑穆、罗铁威继续组织、指使被告人焦仕志、丁杰、林海忠、谭君笙、李燕霞、黄美珊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隐瞒对外担保事项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导致紫晶存储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股东及投资人利益。

根据公告,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公司目前暂无解决进展及后续的处理计划,公司将据相关事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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