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起案件罚没款共29.3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近三年反垄断重大案件查办情况
1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宣介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司长范磊表示,反垄断执法是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垄断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惩戒了一批违法主体,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以“执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近三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提升经营效率。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48起,纠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妨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保持医药领域高压严惩态势,三年共查处12起重大典型案件,其中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加大公用事业领域整治力度,查处威海水务案、南京中燃案等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有力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典型垄断行为,降低了下游用户生产成本,保障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常态化监管,密切关注平台竞争行为,深入核查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问题,对损害中小商户和消费者利益的平台经营者进行公开约谈。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明确提示算法共谋、差别待遇等8个场景的新型垄断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把药品作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着力查办重大典型垄断案件,有力维护药品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对于平台经济,刘健表示,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业态日益多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技术进步、便利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平台经济具有明显区别于传统经济的竞争特点,比如,规模效应、网络效应明显,头部平台企业易于开展跨界竞争、快速扩张,实现“赢者通吃”。从监管实践看,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风险较为突出,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在此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目的是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和合规保障,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