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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人才,深圳放大招!

黄灵灵 中证金牛座

12月17日,深圳住建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青年人才来深发展服务保障,打造最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切实解决首次来深青年人才(以下简称青年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深圳正式出台《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实施办法》,明确了青年人才住房支持的申请条件、过渡性住房和安居补贴支持标准、申请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

青年人才按照《深圳市青年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予以认定。此次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明确了过渡性住房和安居补贴两种支持方式,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任选其一,不可重复享受,且须在青年人才认定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的过渡性住房以一间房为主,两居室及以上户型以一间房为单位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租金标准按市场参考租金的60%左右确定,最长租住期限不超过36个月。安居补贴每月1250元(税后1000元),发放期不超过24个月。

青年人才申请过渡性住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未在深圳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以内未在深圳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正在深圳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未正在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优惠住房;通过深圳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安居补贴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未租住过渡性住房且已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实施办法》是深圳加快构建青年人才来深发展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旨在切实降低青年人才来深发展的居住成本,有效缓解其阶段性住房困难。通过对青年人来深求职、入职过渡和长期安居的梯度住房支持政策安排,切实解决青年人才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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