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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长《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效期

乔翔 中证金牛座

1月29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称,经评估,《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

据悉,《通知》明确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相关政策执行口径和具体征管事项,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计算、应税住房计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计算、申报纳税期、相关信息变化处理等共十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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