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发布!汽车生产企业九项价格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董添
中证金牛座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月12日消息,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进一步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指南》立足当前汽车行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明晰行为边界,统一监管规则,引导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指南》共五章28条。
其中,在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方面,《指南》提出,汽车生产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下列价格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整车及零部件的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采用高规格、高等级充当低规格、低等级等手段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通过采取折扣、补贴等价格优惠手段,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进行非对等物资串换,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通过以物抵债,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采取多发货少开票或不开票等方法,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通过多给数量、批量优惠等方式,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压低标价等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采用其他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