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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合理安排城镇空间布局,推动城镇集约紧凑发展

王舒嫄 中证金牛座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2月28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2月28日在自然资源部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作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基本制度文件,办法围绕划定、实施、调整维护等全链条全流程优化设计。

统筹发展和安全,合理安排城镇空间布局,推动城镇集约紧凑发展。办法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守住资源安全底线,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自然生态空间、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大遗址保护区、重要矿产资源富集区域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要框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并将其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严控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林地、湿地等,让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转向 “盘活存量空间”,从“向外扩张”转向“向内提质”,推动城市走集约发展的道路。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无序扩张,守住绿水青山和田园风光;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功能集聚,推动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均衡、更高效配置。

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实施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空间品质。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细化完善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分区、用地布局、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要求,统筹优化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增加城市绿化空间和景观游憩空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城市空间。

健全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机制,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适应能力。在确保不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维持城镇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允许因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及重大项目建设、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和移民搬迁等7种情形,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正向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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