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黄世忠:建议上市公司披露重要子公司财务报表
昝秀丽
中证金牛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黄世忠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上市公司披露重要子公司财务报表。
黄世忠说,多主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明显问题,包括关键业绩指标难以精准拆分与横向对标,分部信息与子公司运营情况无法有效勾稽验证。补充披露重要子公司报表,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强化财务舞弊源头治理,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完善准则执行与信息披露闭环,不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契合监管趋严与市场化改革方向,健全资本市场信用生态。
黄世忠建议,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总收入10%及以上”作为核心认定标准,明确应披露重要子公司财务报表的范围;同步辅以资产总额、净利润占比等指标进行交叉认定,确保覆盖对合并报表数据具有重大影响、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全部经营主体。其中,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统一执行上述认定标准,金融类上市公司结合行业监管特殊性,由财政部、证监会另行明确披露标准与范围,兼顾行业特性与监管统一性。
“规范披露形式与内容。”黄世忠说,上市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中,以合并财务报表附件的形式,单独列示各重要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必要附注。附注内容应重点披露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关联交易、重要资产处置、重大投融资等关键信息,确保披露口径与合并报表审计调整保持一致,提升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可信度。
黄世忠建议,统一披露时点与责任主体。明确重要子公司财务报表随同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同步披露,不得延迟披露、遗漏披露或虚假披露。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具专项声明,保证重要子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履行勤勉尽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