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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原行长付喜国:建议将“双支柱”调控框架写入中国人民银行法核心条款

彭扬 中证金牛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原行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参事付喜国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将“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写入法律核心条款,明确其法定地位和实施目标,实现币值稳定与金融稳定的统筹兼顾。

付喜国表示,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于2003年修订实施,距今已超过二十二年。期间,我国金融领域经历了监管体制改革、数字化转型、实体经济需求升级等多重变革。

在付喜国看来,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存在五方面局限,包括:现有法律中“双支柱”调控框架缺乏法律地位,宏观审慎工具适用标准不清晰;“五篇大文章”宏观信贷管理缺乏法定授权,金融资源配置精准性不足;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条款模糊;数字人民币缺乏明确法律规制。

着眼于确立“双支柱”调控框架法定地位和细化宏观审慎工具适用规则,付喜国表示,应将“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写入法律核心条款,明确其法定地位和实施目标,实现币值稳定与金融稳定的统筹兼顾。细化各类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的适用规则,明确逆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监管等工具的触发条件、调整程序和实施标准,赋予央行必要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宏观审慎调控与货币政策协同机制,明确两类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原则,提升宏观金融调控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在健全数字人民币法律规制方面,付喜国建议,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规定其与实物人民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范数字人民币发行流程,明确央行作为发行主体的核心职责,将伪造、篡改数字人民币等行为纳入法律规制范围,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保障数字人民币流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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