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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拟优化上市机制

黄灵灵 中证金牛座

3月13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一系列有关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征求市场意见。

据悉,此次建议旨在创造更加多元和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提供更丰富的投资机遇,从而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需求,主要措施包括优化同股不同权上市规定以及便利在海外上市的发行人到港上市等。

对于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财务资格A类标准的市值门槛从400亿港元下调至200亿港元;B类标准的市值门槛从100亿港元下调至60亿港元,且收入门槛从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10亿港元下调至6亿港元。在同股不同权公司的创新性认定方面,此前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创新产业”公司才可以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此次建议优化“创新产业”公司规定,为采用业务模式创新而非科技创新的发行人提供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的途径。

在首发上市安排方面,香港联交所建议,把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的范围从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或个别情况下获得豁免的公司扩容至所有新申请人。

同时,香港联交所明确,强化退回机制。此前,相关规定明确不完备的申请材料可能会被退回,退回上市申请时,香港联交所网站会刊登保荐人的身份。此次香港联交所建议,退回上市申请时,公布所有负责编备申请材料的专业机构(不只包括保荐人)的身份和角色。

“我们在与持份者深入沟通后发现,他们普遍希望把握更多优质的创新投资机遇,也希望上市机制在确保投资者信任和信心的同时可以更加高效和与时俱进。因此,我们提出了这些建议。”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确保上市机制稳健且富有竞争力,巩固香港作为领先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据悉,此次意见咨询期至2026年5月8日(星期五)结束。香港联交所将分阶段进行上市机制的竞争力检讨,此次为检讨的第一阶段。有关其他拟改革范畴的建议,香港联交所将适时刊发咨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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