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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实施意见:“十五五”时期加强金融审判能力建设 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

昝秀丽 中证金牛座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张雯3月18日在北京金融法院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北京金融法院“十五五”时期加强金融审判能力建设 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重点聚焦三个方面,包括立足金融专门法院定位,紧扣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要求,发挥司法在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中的专业优势;精准对接北京“十五五”发展目标;锚定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更好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四个服务”水平提升。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对应十七项具体举措,整体形成“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支撑”的完整工作体系。各项举措相互衔接、协同发力,着力提升金融审判能力,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防风险、强监管”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包括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处置,支持监管“长牙带刺”,推动“监管+司法+行业自律”的金融治理格局建设四项举措。重点是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北京金融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做好案件风险处置工作;深化府院联动,完善金融破产审判机制;强化金融监管法治支撑,打造多元协同的金融治理格局,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实施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金融司法助推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包括精准服务首都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促进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五项举措。重点是紧扣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等建设要求,强化专精特新企业、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司法保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激发各类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围绕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金融产业聚集区布局,加强金融巡回审判点、普法驿站等机制建设;加强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研究,强化共建“一带一路”、企业出海、跨境投融资等过程中的海外利益司法保障,以司法助力首都“两区”建设和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实施意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包括健全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强化养老金融和普惠金融司法保障,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提高金融案件执行效能四项举措。重点是聚焦群众“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司法支持,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压实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推进金融服务适老化改造,推动普惠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深化“示范诉讼+批量化解”模式,构建与金融执行规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让胜诉权益加快兑现为“真金白银”。

实施意见以专业化建设为引领,锻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生力军、主力军。包括健全专业化人才保障机制,加强符合金融司法规律的审判机制建设,完善国家级金融法治协同平台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金融司法铁军四项举措。重点是深化专业审判庭和专业政策调研团队“两专”建设,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加快培养行业细分领域领军型法官,加强涉外审判人才和金融法律复合型人才培育,完善精细化审判流程管理,健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示范判决等专业化审判机制,以金融法治协同事务中心为牵引联通各类平台,产出多元化、高质量研究成果,全面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一体推进“三不腐”,打造适配金融强国建设的专业司法队伍。

张雯表示,站在“十五五”开局和建院五年的新起点,北京金融法院将以实施意见发布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保障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为金融强国建设、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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