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新国有企业数据管理机制,探索将对外数据供给等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27年,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基本建立,数据“供给—流通—应用”市场化循环体系初步建成,数据在赋能产业转型、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有效发挥,全省数据生产总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引育数据骨干企业500家以上,提供典型数据产品和服务1000项以上,形成主体活跃、支撑有力的数据产业生态。
到2030年,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利用水平跻身全国前列,构建较为完善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打造全国重要的数据流通枢纽和数据产业发展高地。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成立数据部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数据管理相关国家标准落实,加快向数据驱动的经营模式转型。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配置等方式流通数据。支持企业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数据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创新国有企业数据管理机制,探索将对外数据供给、数据开发利用等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围绕降低物流成本、优化民生服务、产业数字化、促进消费等重点场景,开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编制数据融合任务清单,推进关联领域数据融合开发利用。深化“人工智能+”行动,加快省人工智能行业赋能中心建设,聚焦医疗、农业、文旅、工业制造等行业需求,支持建设多场景数据应用基地,鼓励数据企业、大模型厂商合作开发数据集和语料库,推动高质量数据供给和特色应用落地。探索建立与国家数据标准体系相衔接的数据产品标准化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数据产品和品牌。
推动数据领域开放合作。发挥中部地区比较优势,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地区数据要素产业园区合作,推进数据基础制度、流通交易、标准规范等互认互通,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航空港区规划建设国际数据港,探索跨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枢纽新城各类数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