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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供应商、客户帮助新三板公司财务造假,被法院追责

乔翔 中证金牛座

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该院审结的供应商、客户帮助新三板发行人财务造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经上海高院二审维持原判,现已生效。本案首次明确新三板市场中“帮助造假”的“明知”认定、责任划分等核心标准,为全国同类案件审理提供司法示范。

据介绍,涉案公司行悦信息(已摘牌)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通过虚构交易、资金空转闭环“走账”,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被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投资者此前起诉获赔185万余元(部分清偿),后起诉帮助造假的供应商中萱贸易等主体,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得知上述情况后,投资者曾就该虚假陈述行为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行人行悦信息等承担赔偿责任。2023年6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一审认定相关主体构成帮助造假、划分责任比例。

一审判决后,相关主体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表示,本案既保护投资者权益,又界定商事主体责任边界,为规范新三板市场、防范财务造假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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