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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券商投保工作质效,中证协就两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胡雨 中证金牛座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5月15日消息,为推动提升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质效,提供可供行业借鉴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纠纷调解工作标准,中证协投资者服务与保护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华福证券、华安证券分别起草编写了《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投资者纠纷调解规范》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适当性管理规范》从投资者类型、证券业务类型两个维度对适当性管理进行分类,并对各类别进行详细梳理说明,以便证券公司有效管理各类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投资者类型分为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按照证券业务类型分为经纪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适当性管理等,并根据业务特性进一步对经纪业务划分21个细类。

《调解规范》明确,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后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应当接受并参与调解。若依据相关规定有正当事由不参与调解的,需向调解组织提交书⾯情况说明。专业投资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并提出调解请求的,若属于调解范围,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调解自愿原则接受调解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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