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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董添 中证金牛座

华立股份5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建刚、孙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5年三季度,公司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规定,审慎判断市政水务项目收入核算方法,导致2025年三季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其中,营业收入影响金额9619.47万元,归母净利润影响金额1464.66万元。4月,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更正。

公司上述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董建刚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媛媛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广东省证监局决定对华立股份、董建刚、孙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省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6日收盘,华立股份报16.40元/股,跌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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