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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涨跌停板幅度、交易限额等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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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以及相关合约交易限额。

通知显示,经研究决定,自6月2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6月2日(即6月1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相关期货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原油期货SC2609、SC2610、SC2611、SC2612、SC2701、SC2702、SC2703、SC2704、SC2705、SC2706、SC2709、SC2712、SC2803、SC2806、SC2809、SC2812、SC2903、SC29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8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9、LU2610、LU2611、LU2612、LU2701、LU2702、LU2703、LU2704、LU2705、L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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