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期限至2028年
熊彦莎
中证金牛座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6月9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加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引导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的作用,财政部、商务部近日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所称服务业发展资金,是指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立足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主要用于支持现代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及促进消费的专项转移支付。服务业发展资金实施期限至2028年。期满前,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按照相关规定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办法》要求,服务业发展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主要包括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推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消费领域的普及应用等。提升商贸流通业竞争力。补齐流通设施短板,增强流通保供能力,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化水平。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有关重要事项及其他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
《办法》明确,对于引导地方统筹推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的支持事项,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测算因素和权重包括:服务业发展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权重60%左右),预算执行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权重30%左右),地区倾斜(权重10%)等。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和调整上述分配因素和权重,由地方按要求统筹确定具体支持事项或项目。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的有关试点示范事项,一般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拟支持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