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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指导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医疗机构需2个月内更新用药目录

傅苏颖 中证金牛座

8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工作,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2026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正式发布。通知提出,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后2个月内完成本机构用药供应目录的更新调整(具体到通用名、剂型、规格),按照积极规范配用原则,优先配备基本药物。紧密型医联体(包括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统一用药目录管理,及时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种类,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就便用药。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药品使用监测数据和地方实际,统筹指导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确定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基本药物使用量占比、使用金额占比以及处方占比,并逐年提高。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科学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在信息系统中对基本药物进行标识,提示优先使用;将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情况作为处方审核和点评的重点内容。医师遵循临床路径、诊疗指南和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合理用药,有同类药品时,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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