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重点领域和行业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和碳效评价试点
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美丽上海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上海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规划》提出,坚持绿色低碳,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在重点领域和行业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和碳效评价试点。推动绿色低碳标准规则国际衔接互认。全面深化上海碳市场改革。健全配额总量管理制度,有序提高配额有偿分配比例,分阶段实施上海碳市场扩围。探索碳信用在绿色金融、绿色消费等领域的应用。构建清洁低碳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推进“光伏+”专项工程和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适度超前布局氢基燃料示范。积极争取市外清洁电力供应,加快推动蒙电入沪。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新一代煤电升级改造。适时推进上海液化天然气(LNG)站线扩建。
二是加快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工艺绿色化升级。发展壮大绿色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支持“智能工厂”、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建设。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动江(河)海联运、集装箱海铁联运。深化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绿色公路建设。加快建设国际航运绿色燃料加注和交易中心,逐步将国际航运绿色燃料应用优势扩展至内河航运等领域。推进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鼓励开展不同类型建筑近零能耗、零碳创新实践。
三是健全环境管控制度。推动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及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排污许可、环评审批、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等制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