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熊彦莎
中证金牛座
商务部10月10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引导实力强、信誉好的工程企业有序出海,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商务部起草了《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9日。
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显示,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建立对外承包工程资质管理制度(增加“第二章 对外承包工程资质”)。一是规定取得资质是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前置条件,采取分级分类管理。二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衔接,规定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质。需要经过批准取得资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三是明确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质的具体条件,从境内法人资格、资金资产、经营业绩等多个维度设置标准。四是新增对外承包工程信用管理制度。
同时,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制度(新增第十一条规定)。规定项目核准是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前置条件,对一般项目仍采用备案管理。提出项目核准的主要事项,后续执行中,拟由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有关商会、境内金融机构等结合职责提出意见。
此外,完善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规定(修订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将以不正当的低价、串通投标等方式承揽工程项目均纳入扰乱竞争秩序。增加规范海外经营行为等要求,与法律责任相衔接,对扰乱竞争秩序、不规范经营等行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