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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拟拓宽支付机构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范围

彭扬 中证金牛座

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2日消息,为支持贸易创新发展,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包括9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1项监管要求。其中,9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一类为拓宽业务适用场景、范围和种类,另一类是进一步降低企业资金结算和交易成本。

具体来看,根据《通知》起草说明,拓宽业务适用场景、范围和种类的5项政策,包括:拓宽支付机构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范围。支付机构可在目前为跨境电商提供外汇服务的基础上,为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交易主体提供经常项下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代办。在现行个人可委托他人代办购结汇的基础上,将代办业务种类进一步拓宽至外汇收支、境内外汇划转、存提钞等其他在银行办理的个人外汇业务。同时,为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委托非近亲属代办需有相应授权。

降低经营性租赁境内外汇结算业务的门槛。取消承租方外汇收入规模的准入限制,允许承租方在交易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购汇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扩大保险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账户收支范围。将保险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账户收支范围拓展至外债等其他资本项下外汇资金。

更好保障国际赛事用汇。赛事期间,主办或承办单位的外币存提钞业务可直接在银行办理,赛事相关境外个人在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下外汇业务免于逐笔提交材料。

在降低企业资金结算和交易成本的4项政策中,包括深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优化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管理、支持优质企业边境贸易外汇收支轧差净额结算、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跨境再保险业务轧差净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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