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上交所开展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试点

黄一灵 中证金牛座

5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试点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规范上述业务活动,满足市场主体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

根据通知,公司债券续发行,是指已在上交所上市挂牌的存量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进行增量发行并将增量发行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挂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是指计划管理人对在上交所挂牌的存量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扩募发行并且合并挂牌。扩募发行不涉及设立新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合并上市挂牌后,存量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本付息、收益分配等发行条款和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等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

通知显示,发行人可以使用有效期内的公开发行注册文件或者非公开发行无异议函向上交所申请发行备案,参与续发行业务。合并上市挂牌首日,续发行公司债券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全称、起息日、付息日、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和特殊条款等基本信息,均应当与存量债券保持一致。公司债券续发行后符合基准做市品种条件的,可以纳入公司债券基准做市品种范围。

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事宜,参照适用上述通知关于公司债券续发行的规定。

a4413270-6084-41ff-abec-d459909581e2.png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中证金牛座
更多精彩内容,请打开APP阅读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