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保险资金上调入市比例,预计若用足权益资产比例上限可带来1.66万亿元增量入市资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富国基金认为,《通知》主要优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的监管政策,对于提升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具有积极意义。
一是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此前监管法规根据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同)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差异设置了七档权益资产配置比例,《通知》将档位简化为五档,并将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200%、250%—300%、250%以上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限分别提升了5%。此调整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权益投资空间,有助于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优势,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提高市场的专业投资水平和价值发现能力。
截至2024年末,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为33.26万亿元,预计若用足权益资产比例上限可带来1.66万亿元增量入市资金。从实操层面看,预计此前受限于偿付能力的中小保险公司或率先提升权益配置比例以提升投资收益率,而上市险企权益资产配置亦有较大提升空间。截至2024年末,上市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在150%—300%区间,新规下对应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上限为30%—40%,2024年保险资金“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实际配置比例在10%—20%之间,仍有较大空间。
二是将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从20%提升至30%。此前监管法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强化分散投资原则,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纳入权益类资产比例管理,合计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20%。”《通知》对此比例进一步放宽,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占该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不得高于30%,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从而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三是进一步放宽了税延养老比例监管要求。明确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促进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