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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购房即可落户!

武卫红 中证金牛座

10月25日晚,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入户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在惠州市现行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即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通知》表示,申请人应按照《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审核材料。

根据《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业务办理规范》,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仅限住宅,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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