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李嫒嫒 中证金牛座

6月4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的信息。

根据公示信息,该标准规定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运动控制能力、驾驶员状态监测、驾驶员干预、系统探测能力、系统安全性要求、功能安全等方面。

图片

图片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由工信部提出,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项目周期22个月,于2024年3月22日申报。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4日。

根据公示信息,该标准适用于装配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M和N类汽车。规定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运动控制能力、驾驶员状态监测、驾驶员干预、系统探测能力、系统安全性要求、功能安全等方面,并规定相应的审核要求,明确典型工况的试验方法。

对于该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公示信息显示,2023年新能源乘用车中,装备L2级及以上辅助驾驶系统的比例已达55.3%。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渗透率的逐步提高,在改善驾乘体验的同时,也导致了一系列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通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约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表现,促进提升产品安全性能,减少由于产品性能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将有助于提升我国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标准内容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形态的全面覆盖,为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在引导生产企业产品迭代升级,协助提高行业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试验技术水平,引导完善相关产品测试设备等多方面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标准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前提下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将极大地减少企业研发成本和设计难度,对于我国同类产品的国际化发展,消除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今年4月以来,相关部门对车企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宣传、安全边界等提出明确要求。

4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汽车生产企业要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此后,行业对驾驶辅助系统的宣传迅速“降温”,更强调安全性。赛力斯董事长张兴海日前表示,安全一定是智能辅助驾驶的先决条件。只有把驾驶辅助系统做好,才能支撑系统运行下的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中证金牛座
更多精彩内容,请打开APP阅读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