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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公司独家回应

董添 中证金牛座

*ST金科5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和《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后续,公司及重庆金科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对此,*ST金科方面独家回应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这一裁定是司法重整的标志性节点,且具有终局性,标志着企业将破产重整的审查程序转向执行阶段,企业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落实重整计划的各项约定,包括各类债权情况、重整投资款支付、恢复生产经营等事项。

公告显示,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破产风险,股票将面临退市风险。重整投资协议中,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已支付第二期履约保证金合计5.52亿元。

此外,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表示,目前,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继续稳步开展,全力推进重整投资协议履行及推动重整计划执行等工作。鉴于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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