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董添
中证金牛座
5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8日。
《通知》提出,统筹安全性与经济性,切实保障电梯质量安全性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切实落实生产主体责任,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供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售后优质的电梯产品。
一要严格选型配置。制造单位为更新电梯选配的驱动主机、控制系统、门系统、悬挂装置、反绳轮等部件,其安全性能指标不得低于原在用电梯,确保具有足够的安全裕量。
二要合理节约利旧。电梯制造单位签订合同前,要对住宅老旧电梯进行现场勘测,制定更新方案。在更新中原有电梯的导轨(含支架)、铸铁对重块(含对重框架)、轿架、层门(含门套、地坎)等质量安全性能较高、使用寿命较长、有继续利用价值的零部件,要能留尽留、能用尽用,既节约成本又缩短工期。对经制造单位评估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确实不能保留的,要留存相应勘测证明材料。对产权人不同意保留的,要留存相关见证件。
三要强化质量提升。更新电梯的钢丝绳质保期不低于10年或对应电梯驱动主机启动次数不少于200万次,包覆带质保期不低于20年或对应电梯驱动主机启动次数不少于400万次,超载运行试验时能够全过程无故障运行,且相关技术参数及配置满足相关专项要求。鼓励提供整机质保和免费全包维保不低于5年的售后服务。